| 问题 | 长沙商标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 |
| 释义 | 1、商标的申请,一般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人向所在地的商标专利局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专利局会在受理后下发受理回执以及受理日期号; 2、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类申请,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品和服务分类填写。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商标申请的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请书式时,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式上的注释或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根据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从2002年9月15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必须打字或者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相应的申请书式上输入相关内容,然后用70g的A4(210mm×297mm)纸张打印。如果一份申请书式是两页,请用正反面打印。 (四)由于申请书式是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如果申请人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五)申请人的名称应与所提交证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企业的,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但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实际住所地址。 (六)《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七)未委托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所谓的代理组织是指在商标局备案的组织。 (八)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申请书上签名。 二、国际商标分类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而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尼斯分类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类别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1、按照类别排列的分类表将商品和服务按照1-45类的顺序排列。每类有一个类别号和标题,每类的标题概括了本类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围,最后列出了本类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每项商品或服务均有一个顺序号,以便查找。2、另一部分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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