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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干了一拿东西去抵债
释义
    法律分析:(一)在民事领域,强行搬人东西属于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如果造成人的伤害,则还侵犯了公民的身体权。行为人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在刑事领域,涉嫌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被处以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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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