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医保一档:每人每年缴纳180元; 2.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纳180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各类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80元; 4.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每人每年31元; 5.原二档每人每年缴纳280元、三档每人每年缴纳380元及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60元的缴费标准2017年暂不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