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可以在网上查到,如果是已经作出判决,判决书已经生效的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网查询。 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包括: 1、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2、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3、支付令; 4、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5、国家赔偿决定书; 6、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7、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8、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9、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10、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