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地工作摔断了胳膊是怎么赔偿的? |
释义 | 工伤保险责任包括医疗费、工资、护理费等待遇。办理程序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确定和执行。申请工伤认定需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超时需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赔偿数额,未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对于工伤,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结语 工伤保险为职工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补助费等待遇。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数额确定和执行等步骤。职工应及时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并在用人单位未支付费用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伤保险为职工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其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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