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常见的被冻结银行卡的情形为法院的财产保全,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时候法院对被执行人银行卡资金的冻结和划扣,涉及一些违法交易比如洗钱、诈骗等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对犯罪账户的冻结等。对于法院的财产保全,主要是在一些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为了确保自己官司胜诉后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对另一当事人财产的限制,这种情况下是以申请为准的,法院不做实质性审查,至于保全的对错只做形式审查,因此是存在风险的,这个保全措施是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购买保险法院才能做的一种限制对方银行卡支取功能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