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最多可以补考2次。如果两次补考都没有通过,就不能再继续申请补考了,此次学习会被系统判为无效状态。按照规定,申请交管12123学法减分教育并没有次数限制。驾驶人通过审核,在交管12123上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连续学满5分钟以上计入累计学习时间,在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并通过考试即可为驾驶证减免一分。完成一轮学习、考试后,即可申请开始下一轮学法减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累积减免6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