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文件限制投标情形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的监督,重点监督五方面内容。一是招标人是否存在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情形。二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否存在超过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三是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出、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四是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情形。五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需要监督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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