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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区别
释义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
    1、纳税义务人不用,增值税的纳税人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境内取得所得的居民和非居民个人;
    2、税率不同,增值税税率为13%、9%、6%、0%。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所得内容所属的相关税率表格中进行选定;
    3、税基存在不同,增值税的税基是流转税,即应税销售额。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所得税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1、工资范围在5001元到8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2、工资范围在8001元到17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3、由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征收、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而且需要减除费用6万元,减除免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如果年工资收入扣除专项扣除指的是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免税收入以后不超过6万元,则全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高出的部分除以本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标准计缴个税,个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税时扣除。
    综上所述,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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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