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简称少数股权。在母公司拥有 子公司 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①没有达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东权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权益外的其他股东权益。②公司股东在未完全控股的 分公司 、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附属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权益被认同为公司对外负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