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 |
释义 | 苏州市的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申请。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泸州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 1、向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2、泸州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应当向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哪里可以鉴定工伤? 1、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 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鉴定是否可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如何申请重新工伤鉴定?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最低几级伤残以及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护理依赖。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护理依赖或无护理依赖。 5、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该内容由 仲跻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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