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中。若有任何信息错误,应及时更改,更改流程如下:1、本人带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内容有误的结婚证,去原先发放结婚证书的机构开内容有误的证明。2、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办理新的证书。旧的作废民政局收回。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