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报备去哪里报备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助。因此在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当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进行报备。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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