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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判员独任审理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主观:
    


    审判员和审判长的区别: 一,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一个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 二,审判员是从事法院的工作,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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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