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停放在小区车辆被盗或损坏,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有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机动车停放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因物业管理企业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而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民事责任。机动车停放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虽然没有签订合停车服务管理合同,但是停车人能举证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有瑕疵的,可以与物业管理企业交涉,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反之,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口头承诺应当落实到协议上,要有据为凭; ②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其责任是否界定清楚,物管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细化、量化且可供考核; ③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取是否合理; ④明确协议中约定业主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事项; ⑤协议终止和解除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⑥双方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未取得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无权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还需要确定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一般而言资质等级越高,其专业人员越多,资本实力越雄厚,服务水平越高,管理规模越大。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