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换和回购的核算方法有: 1.对于整体并无现金支付义务但可以或必须以普通股进行清偿的情况,即使不存在嵌入式衍生工具,也需要考虑是否以可变数量的普通股进行结算,以做出整体是否构成金融负债的判断; 2.企业发行的优先股存在回购选择权的,应当区分是发行人还是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并据以确定是否存在负债成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