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临桂如何办理领养证
释义
    一、临桂如何办理领养证
    1.申请
    (1)收养人夫妇二人皆需到场办理手续,如一方无法到场,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如果孩子≥10周岁,也要到场。这必须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因此需要当事人要亲自办理手续,便于登记部门核对和确定收养资格和收养意愿。
    (2)将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
    a.户口本,身份证。
    b.申请人所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三选一)提供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注:有人事部门的单位提供的证明才有效,并且该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
    c.如果是福利院的孤儿,还需要出示该福利院提供的准收养证明。
    d.如果是弃婴,则需要准备有关机构提供的联系不上其生父母的证明。
    e.若是身有残疾的孩子,要出示县级医院或者所在孤儿院提供的残疾证明。
    (3)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的初衷,并且保证不丢弃、不虐待并且抚养被收养人以及其它相关内容。审查这是整个登记工作的重要环节,登记部门会对申请人经行完善的审查,审查必须耐心仔细,不可徇私舞弊。
    二、被收养人条件
    (一)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二)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三)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21: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