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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算方式有哪三种?
释义
    法律分析:
    (1)公司清算包括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情况。
    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发生显著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法院介入进行的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
    (2)公司清算还可分为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后,依照规定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规定所进行的清算。是破产清算以外的其他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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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6: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