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收购部分股东多长时间注销 |
释义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若是因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收购的,需要在十日内注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因为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的,需要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是注销。 一、共享股东怎么申请退款 一、股东退股的方式: 1.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 这种方式也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前提是必须得有人愿意购买你的股份。同时如果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需要购买该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则可以视为同意,股份依然也可以转让给第三人; 2.要求公司回购。 但是公司是否同意回购你的股份需要由公司来决定。 但是如果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则必须要回购股份: a.公司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3.当公司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或者各个股东之间出现严重分歧导致不能再共同经营下去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解散,公司解散之后,可以将股份收回或者变现; 4.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二、股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向公司请求股东回购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三、公司能收购本公司股权吗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故公司在特定情况下能收购本公司股权,但需要注意,公司因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时,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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