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里贴小广告工商、城管执法部门可以管理。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执法处理有以下几种范围: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