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是指分房还是分床 |
释义 | 分床呢。 (一)“分床”不应认定为法律上的“分居”。 分居一般是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因感情不和造成的夫妻长期分居,由于夫妻感情的不可挽回,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勉强维持已没有意义,因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至于同居一处,各在各自的房间睡,或者在同一房间住,各自在各自的床上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民法典》中的“分居”。 (二)对长时间分床的,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