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管理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 (三)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 (四)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 (五)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出纳人员的权限 (一)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 (二)参与货币资金计划管理 (三)管好、用好货币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