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条时间到了还没还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 2、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3、胜诉后如果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内容完备的借条的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姓名; 2、身份证号; 3、联系电话; 4、联系地址等信息; 5、借款金额(本外币)、借款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 6、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等。 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还应注明证明人或担保人信息并由此签字,借条应在完整的纸张上书写、字迹清晰、内容明确具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