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够主张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以十一个月为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