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5年,仍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伤害发生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一方生活用品;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分别或者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或者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