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具体实践中,租房者与二房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客观: 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及《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房屋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这是租赁当事人双方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及维护自我合法权利的有效措施。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将赋予承租人各项合法的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拆迁补偿权及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租赁期限内房屋产权人要转让、抵押房屋时承租人可以按照原合同条款继续租住)。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终止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二)提交资料:(1)《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表》和《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四)市、区国土房管局租赁所联系地址及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