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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第三人什么意思
释义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原告、被告之间的争议标的,具有全部或者部分独立请求权,或者是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自己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到原告与被告的诉讼中来的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以上是关于诉讼第三人什么意思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第三人和被告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第三人和被告的本质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共同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同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被告人,第三人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
    (2)特征不同。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第三人既不同于共同诉讼人,又不同于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而是广义当事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以上是关于第三人和被告的本质区别是什么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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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4: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