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场所吸烟怎么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室外区域吸烟的,由市或区、县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吸烟的,由市或区、县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如果遇到不听劝阻的个人,则会进行相应罚款。对于多次被举报的场所,相关部门可到现场进行取证处理。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三十七条 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单位或者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行全面禁烟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吸烟点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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