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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让合同终止的方法
释义
    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解除、依法提存标的物、债务抵销或者免除、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等。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一、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单方终止合同,则成立违约行为,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五种:
    1、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也称为实际履行,即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义务。继续履行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能够使债权人尽可能实现其利益,避免赔偿损失计算的困难,强调了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具有国家强制性,不是单纯的合同义务的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考虑采取一些补救措施,主要包括修理、重做、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3、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时运用较为广泛的一种责任方式。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时,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其损失。
    4、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违反合同时可以采用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5、支付定金
    接受定金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按照定金罚则予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
    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4、责任形式不同。
    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
    5、赔偿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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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