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纳税额如何进行计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应纳税额的计算】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有哪些情形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留抵税额大有什么风险 正常情况下,假如没有库存这一因素的影响,销项是大于进项的,因为一个企业的产品不可能不增值; 留抵税额多的原因,不外乎是进项多而销量小(比如季节性采购或销售),以及部分销售收入没有入账,也或者是没有采用独立交易原则使销售价格偏低(如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 当事人公司这种情况,是有风险的,没办法解是清楚,且税负在连续几年时高时低,急剧变化,极易引起税务机关的怀疑。 怎么规定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住宿费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 可以抵扣的。员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高铁票,手机票和酒店餐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是住宿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如企业年会属于福利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再如企业招待费中,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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