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要素的主要包含:
 1、合同的主体,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合同的客体,即标的;
 3、合同的内容,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包括当事人的信息、标的、价款、履行方式等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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