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状怎么写 借钱不还 |
释义 | 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一、对于借钱不还的人如何解决 如果借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处理,要求对方还钱。协商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好欠条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的解决办法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劝说其尽快清偿债务或者订立新的延期偿还的借款合同; 2、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人民调解; 3、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进行仲裁,但是需要订立仲裁协议; 4、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一、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二、借钱不还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出借人; 2、有明确的被告,如借款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借款人借钱不还;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别人借钱不还怎么起诉啊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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