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处理遗传性疾病理赔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作为拒赔或少赔的原因: 1. 隐瞒疾病史: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自身或家族存在的遗传性疾病史,导致保险公司难以准确评估风险,从而拒绝或少赔理赔请求。 2. 保险合同限制:保险合同中,可能存在对于遗传性疾病的拒赔或少赔条款,这些条款可能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与保险公司而异。 3. 赔偿标准不明确:和孩子意外摔伤不同,法律并未对遗传性疾病的理赔标准做出具体规定,这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处理理赔请求,从而可能导致拒赔或少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订立时所知道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也应当就保险事项询问被保险人。 2.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根据保险事项的性质和被保险人的要求,约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范围等事项。 3.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不得免除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