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保险理赔中,遗传性疾病的赔偿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理论上,遗传性疾病并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因为保险公司在承保前并无法辨别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遗传性疾病。因此,如果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保险公司通常会以其属于先天性疾病而拒绝赔付。 那么如何鉴定遗传性疾病属于先天性不赔呢?根据法律规定,先天性疾病是指出生时就存在的疾病,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的疾病。而遗传性疾病属于一种先天性疾病,但并非所有先天性疾病都是遗传性疾病。因此,在鉴定属于先天性不赔的遗传性疾病时,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1. 鉴定疾病是否为遗传性疾病。这需要通过医学检查、家族史调查等手段进行确定。 2. 鉴定疾病是否在出生前已经存在。这需要通过出生前的胎儿检查等手段进行确定。 只有在以上两个方面均证明疾病属于先天性疾病且非遗传性疾病时,才能认定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应当是合法的、明确的、具体的、不含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义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并履行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法律没有规定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保险合同内容由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等书面文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二十一条:出生前已经存在的疾病,出生后发生的疾病,经过医学鉴定,属于先天性疾病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二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对保险事故的通知、报告、鉴定、证明等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查明事实和认定责任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可以适当减轻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