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其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一、刑事诉讼裁判证据规则
 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证据为本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一般而言,证据裁判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2、用于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即具有证据资格;
 3、用于定案的证据必须是在法庭上查证属实的证据,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二、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包括有什么规则
 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
 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刑事证据的“三性”是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为我国传统证据法学所关注。客观性,是指从主观经验上看证据是反映客观事实的材料。关联性,是指从逻辑上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有实质性的联系。合法性是指从规范上看取证主体、取证程序和证据形式合乎法律的规定。
 三、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这表明,证据资料只有上述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进入刑事诉讼,但是,具有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一定都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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