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是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在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情形下。若是对方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用人单位可以收取劳动者入职押金吗 用人单位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入职的押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企离职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国企离职会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主动离职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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