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行使探望权被阻止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子女的请求。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子女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子女,相反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