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吊销和注销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公司吊销和注销的区别主要有: 1、两者的执法流程不相同,公司吊销属于被动的行为,一般是因为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以剥夺公司经营的能力;而注销则是主动行为,是公司自行至登记部门申请; 2、两者所表现的形态不相同; 3、两者的行为结果不相同。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吊销营业执照】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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