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遗嘱公证处在哪里 |
释义 | 很高兴回答北京遗嘱公证处在哪里这个问题。所需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2.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件等);3.立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4.遗嘱草本。5.立遗嘱人精神诊断证明(北京三甲医院开具。年龄、身体健康情况和文化程度并不是评判立遗嘱人行为能力的标准,但若因患病而导致行为能力丧失或者受限,则不能办理遗嘱公证。)办理流程1申请预约凡符合条件申请人,带好所需材料向公证机构办理预约登记。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所需材料。2审查立遗嘱人在预约登记后,公证人员将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立遗嘱人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公证处将予以办理公证。办理费用遗嘱公证费每人每件400元;副本每份10元。办理时限1-2小时左右(若遇到立遗嘱人岁数较大,办理遗嘱的时间就会延长注意事项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3.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5.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如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是否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6.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变更、撤消遗嘱。7.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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