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份共有产权转让流程是如何的 |
释义 | 1、签订买卖合同;准备首付款,冻结;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网签;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缴税领证; 3、银行解冻购房款;抵押登记; 4、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5、土地证查档(办理土地证)。 共有房产有两种转让方式: 一是对其享有的房产份额转让; 二是对整个共有房产的处理。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未结婚买房最高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 未结婚买房可以登记双方的名下,此种情形一般为按份共有。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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