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有离婚协议一方能否直接办房产过户 1、有离婚协议一方不能直接办房产过户。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不属于民事判决、裁定,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可以分户,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个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后另办一本户口本。女方可以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