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结婚后能落户男方吗 |
释义 | 集体户口结婚后能落户男方。女方是集体户口,结婚后可以将户口迁移到男方家的户口上。由男方写出申请,然后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页)、结婚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经同意后开具准迁证(外县的需要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开具),然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户口,换迁移证,再回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口就可以了。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北京集体户口为孩子落户,要在孩子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时要携带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指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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