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
释义 | 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 一、申请专利有什么规定 申请专利有以下规定: 1、同样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先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申请人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2、两个以上申请人申请同一发明创造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个申请人; 3、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不予受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情形有:出质人非专利文档所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权人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被撤销或者已经终止的。假冒他人专利或冒充专利的。专利申请未获授权的。专利权被提出撤销请求或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存在专利权属纠纷的。质押期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等。 三、怎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 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3、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4、按规定缴纳登记费。5、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6、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7、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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