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道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在通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应该按照导向指示标线提前变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 一是直行时借道左转弯车道; 二是左转弯时借道直行车道; 三是在左转弯和直行车道随意右转弯。对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行为,是很危险的,容易和同车道的车发生剐蹭的事故,会被扣2分,并处罚款100元。 此外,如果在不按照导向车道行驶的时候还有其他违法行为,这种情况是会累加处罚的,比如在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车道、在不允许掉头或禁止左转弯的路段掉头或左转弯、违规进入专用车道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