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供参考,以法院量刑为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 输枪 支、弹药、爆 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 存枪 支、弹 药、爆 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 存枪 支、弹药、爆 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 弹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 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枪 支、弹 药、爆 炸 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