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债券的基本特性 |
释义 | 简述债券的基本特性如下: 一、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1、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2、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3、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 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 1、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 2、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3、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三、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四、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 五、债券包含了以下三层含义: 1、债券的发行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是资金的借入者; 2、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资金的借出者; 3、发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 六、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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