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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去名字去哪里办理
释义
    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一、房产证遗产如何过户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
    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房屋评估后,带着评估报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继承人需要随身携带上以下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
    3、进行房屋测绘,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就不需要重新请测绘公司测绘了。
    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员领取一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将资料提交。随后办理人员进行受理,核对并发送回执。等所有材料都审核完成之后,就会向继承者发放,已经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的处理,很多房屋的继承都在继承公证环节有分歧,最后继承结果是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这时还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在房屋测绘时发现有改建的部分,还需要有相关部门的报建审核书。
    二、怎么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的,一般会有以下的3个步骤:1、房产证的办理人需要到房管局填写相关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书;2、房产证办理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给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手续;3、房管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三、房产证办理程序
    房产证办理程序:
    1、当事人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房合同以及过户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法、真实、完整的材料进行房产登记,并发放不动产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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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