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听完您的讲述,很同情您小姨的经历。针对您的问题,小姨和对方离婚后,三个孩子归小姨抚养,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要求对方向您小姨支付抚养费。因为您小姨现在身体出现问题,无力抚养孩子,也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义务。如果一方确实没有抚养能力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和男方协商由男方抚养。 因此,您的小姨可以以孩子名义通过起诉方式要求对方承担孩子抚养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由将孩子由对方抚养。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