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对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结婚? |
释义 | 一、对婚姻另一半的要求如何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必要条件和禁止条件,共五项。 (1)男女双方都必须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性22岁,女性20岁,是目前中国结婚的法定年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法定结婚年龄是强制性的,违反法定结婚年龄是违法的。虚假报告婚姻年龄属于欺骗登记机关或结婚低于法定年龄的事实是非法婚姻。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的,不予登记。即要求结婚的人,只能是未婚男女,丧偶或离婚的男女。只有无配偶的人,才具有结婚的条件。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再婚而又均离异的人。如果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复婚,则构成重婚。这种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此类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4)禁止婚姻的血缘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结婚的禁止条件。直系亲属有直接的血缘关系的,即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附带血液相对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在三代之内,血缘亲属包括:兄弟姐妹、姨姑舅伯和孩子、表亲堂亲等。 (5)禁止结婚的疾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二款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以下三个方面: a患麻风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 b患性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性病是指梅毒、淋病等多种形式的传染性较强的疾病。 c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男女不得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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