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25”重大交通事故3人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
释义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楚雄“4·25”重大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已由21人增加为22人,其中3人仍未脱离生命危险,目前,云南省卫生系统迅速成立抢救治疗专家组,全力做好抢救伤员工作。 截至目前,“4·25”重大交通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其中16人当场死亡,3人在送往医院途中和抢救过程中死亡。受伤人数开始为21人,后又有1人经检查认定为伤员,共计22人受伤,其中3人尚未脱离危险。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楚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州卫生局立即成立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州医院和楚雄市医院也迅速成立了伤员抢救治疗专家组,抽调州级业务技术最强的相关各科专家,加强人员值班,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云南省卫生厅接到事故报告后高度重视,由相关领导率领胸外科、腹部外科、ICU、神经外科、骨外科的专家于当天下午迅速赶赴楚雄州,帮助指导伤员抢救治疗工作。专家对伤员逐一进行认真检查,组织专家组会诊,针对每位伤员制定了治疗方案,千方百计救治伤员。目前各项医疗救治工作在省、州专家的密切配合下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 一、开车撞人的应该怎么办 开车撞人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如下处理: 1、立即停车。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在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 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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